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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0, 48, 1894, 1, '太和堂', 337, '珍贵的民国人物档案:俞道五及其家人档案', 1244795908, '珍贵的民国人物档案:俞道五及其家人档案 \r\n\r\n 濮阳市档案馆在整理馆藏民国档案材料时发现了一些有关民国人物俞道五及其家人的档案材料,共计135件,内容涉及俞道五及其家人生活、学习与工作的各个方面,是珍贵的民国人物档案,具有重要的查考利用价值。笔者在此仅对这些档案材料作一简要介绍。\r\n1 俞道五档案\r\n 俞道五档案材料共计69件,具体又可分为七类:\r\n1.1 自传简历类\r\n 共有两件:①1949年写的“俞道五自传”;②1949年填写的俞道五的“呈请任命(备案)干部履历表”。从这两份档案材料中,可以粗略地了解俞道五这位民国人物的基本情况。\r\n俞道五(1890~?),字叔达,1890年1月出生,安徽省旌德县人,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05年8月至1911年7月,在江南实业学堂采矿冶金科学习。1912年2月至1914年9月,任朝鲜稷山金矿测量员、试金主任。1914年9月至1918年12月,任江苏南通大学纺织系教员。1919年1月至1927年9月,任山东枣庄中兴煤矿钻探主任兼工程秘书(其间1924年7月至1925年9月借调任农商部考察欧美矿政专员秘书)。1928年1月至1931年12月,任安徽省建设厅技正、安徽省矿务局局长。1932年6月至1933年11月,任安徽省裕含煤矿工程师兼矿长。1933年12月至1939年6月,任江苏省大中煤矿工程师兼事务长。1939年9月至1942年7月,任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技正。1942年8月至1944年8月,任四川省华安煤矿副总工程师兼矿长。1944年9月至1949年月,任交通部公路总局督察工程司。1949年9月至?,任山东省矿务局工程师。\r\n1.2 证书凭照类\r\n 共有6件:①清光绪34年(1908)6月江南实业学堂颁发给俞道五的最优等毕业凭照“江南实业学堂毕业凭照”,对研究江南实业学堂教育状况和清代教育制度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价值;②民国20年(1931)12月实业部部长孔祥熙签发的授予俞道五采矿科矿业技师的“实业部技师登记证书”,对研究中华民国技师登记证书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价值;③民国28年(1939)8月外交部发给俞道五的出国护照“中华民国护照”,对研究中华民国出国护照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价值;④民国34年(1945)交通部公路总局留京办事处发给战时运输管理局公路公务处督察工程司俞道五的“出入证”, 对研究中华民国战时出入证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价值;⑤民国23年(1934)至25年(1936)俞道五的“存款户册”, 对研究中华民国存款户册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价值;⑥民国37(1948)年5月填发给股东俞道五的股额玖千股、国币玖万元的“中兴输船股份有限公司****”,对研究中兴输船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民国****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价值。\r\n1.3 任职考核类 \r\n 共有18件:①蒋介石签发的任职文件两件:一是民国33年(1944)9月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长将中正(即蒋介石)签发的任命俞道五为交通部公路总局督察工程司的“委任状”,二是民国34年(1945)6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将中正(即蒋介石)签发的任命俞道五为战时运输管理局公路公务处督察工程司的“任职令”,这两份由蒋介石签发的任职文件具有重要的查考利用价值;②交通部部长张嘉璈、贾景德签发的任免考核文件7件:一是民国28年(1939)9月张嘉璈签发的任命俞道五代理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技正的“交通部令”,二是民国29年(1940)3月张嘉璈签发的任命俞道五代理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技正的“交通部训令”,三是民国29年(1940)7月张嘉璈签发的任命俞道五为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技正的“交通部训令”,四是民国30年(1941)6月张嘉璈签发的免去俞道五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技正的“交通部令”,五是民国30年(1941)6月张嘉璈签发的俞道五任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技正的“考绩奖状”,六是民国35年(1946)12月贾景德签发的俞道五的“任用审查通知书”, 七是民国36年(1947)5月贾景德签发的俞道五的“成绩审查通知书”;③交通部运输统制局主任何应钦签发的任职文件两件:一是民国31年(1942)1月何应钦签发的派俞道五代理运输统制局公路工务总处督察工程司的“命令”,二是民国31年(1942)9月何应钦签发的派俞道五代理运输统制局公路工务总处督察工程司的“命令”;④交通部公路总局局长曾养甫、箫庆云、方兆镐签发的任职考核文件4件:一是民国33年(1944)1月曾养甫签发的派俞道五代理交通部公路总局督察工程司的“交通部公路总局令”,二是民国33年(1944)8月曾养甫签发的俞道五的任职审查的“交通部公路总局训令”,三是民国35年(1946)1月箫庆云签发的派俞道五代理交通部公路总局督察工程司的“交通部公路总局令”,四是民国37年(1948)1月方兆镐签发的俞道五民国35年(1946)度年终考绩结果的“交通部公路总局训令”;⑤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局长俞飞鹏签发的任职考核文件3件:一是民国34年(1945)2月俞飞鹏签发的派俞道五代理战时运输管理局督察工程司的“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令”,二是民国34年(1945)3月俞飞鹏签发的俞道五民国33年(1944)度年终考绩结果的“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令” ,三是民国35年(1945)2月俞飞鹏签发的俞道五民国35年(1946)考绩晋级的“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训令”。\r\n1.4 聘请函件类\r\n 共有12件:①民国21年(1932)8月裕含煤矿总公司负责人陆子冬签发的聘请俞道五任工程师兼矿长的函件;②民国23年(1934)2月大中煤矿总公司负责人陆子冬先后签发的聘请俞道五任矿厂工程师兼事务长的函件两件;③民国30年(1941)3月大中实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子冬签发的聘请俞道五为公司顾问工程师的“大中实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聘书”;④民国30年(1941)9月官商合办兴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代表虞洽卿签发的聘请俞道五到本公司矿区并主持筹备设厂事宜的函件;⑤民国31年(1942)6月天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延松签发的聘请俞道五为公司顾问的函件;⑥华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胡仲实、协理白在中签发的聘请函件5件:一是民国31年(1942)7月签发的聘请俞道五为公司副总工程师的“华安股份有限公司聘书”,二是民国31年(1942)7月签发的聘请俞道五兼任公司第二煤矿矿长的函件,三是民国32年(1943)5月签发的俞道五不再兼任公司第二煤矿矿长的函件,四是民国32年(1943)10月签发的聘请俞道五兼领公司驻合办事处工程股股长的函件,五是民国32年(1943)11月签发的聘请俞道五兼领公司考工科副主任的函件;⑦民国38年(1949)3月华东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箫青萍、协理戴经尘签发的聘请俞道五担任公司顾问工程师的函件。\r\n1.5 证明书函类\r\n 共有17件:①中兴煤矿总公司签发的证明书两件:一是民国28年(1939)10月签发的俞道五的“出国证明书”,二是民国29年(1940)3月签发的俞道五在中兴煤矿工作情况的“证明书”;②大中煤矿总公司经理陆子冬签发的证明书两件:一是民国28年(1939)11月签发的俞道五在大中煤矿薪金情况的“证明书”,二是民国29年(1940)3月签发的俞道五在大中煤矿工作情况的“证明书”;③交通部部长张嘉璈、曾养甫签发的有关俞道五月薪的“交通部令”两件:一是民国28年(1939)12月张嘉璈签发的俞道五支月薪300元的“交通部令”,二是民国33年(1944)8月曾养甫签发的给俞道五的有关月薪的“交通部令”;④大中实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子冬签发的证明书两件:一是民国30年(1941)3月签发的俞道五支取薪金情况的“证明书”,二是民国30年(1941)3月签发的请俞道五月支津贴100元的“证明书”;⑤民国30年(1941)6月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处长赵祖康签发的俞道五支取薪金的“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令”两件;⑥交通部公路总局局长曾养甫、箫庆云等签发的支薪证明文件3件:一是民国33年(1944)1月曾养甫签发的给俞道五发薪的“交通部公路总局训令”,二是民国35年(1946)3月箫庆云签发的俞道五暂支月薪460元的“交通部公路总局训令”,三是民国38年(1949)6月原交通部公路总局人事室科长签字盖章的俞道五在职时支取薪金情况证明;⑦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局长俞飞鹏签发的支薪证明文件两件:一是民国34年(1945)2月签发的给俞道五支薪的“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令”,二是民国34年(1945)12月签发的给俞道五的“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职员服务证明书”;⑧南京市军管委员会签发的证明书函两件:一是民国38年(1949)6月南京市军管委员会主任刘伯承、副主任宋任穷签发的有关俞道五情况的公函,二是民国38年(1949)10月南京市军管委员会公路部签发的为俞道五回籍解决路费的证明。\r\n1.6 收据印单类\r\n 共有6件:一是民国26年(1937)4月镇江县地政局发给俞道五的“土地登记费收据”,二是民国26年(1937)5月镇江县地政局发给俞道五的“凭证费收据”,三是民国26年(1937)5月镇江县地政局局长张辉签发的俞道五的“登记领状通知书”,四是民国26年(1937)6月镇江县政府发给业户俞叔达的捐税“印收”,五是民国26年(1937)6月的“江苏省财政厅推收过户官印单”(原业主徐心记,新业主俞叔达),六是民国35年(1946)12月镇江县地籍整理办事处签发的“土地权利书状费收据”(声请人:俞叔达,声请人即申请人)。\r\n1.7 私人信件类\r\n 共有6件。\r\n\r\n2 俞道五家人档案\r\n 俞道五家人档案材料共有68件,其中俞道五之妻周若瑛 (1899年出生)3件,俞道五之妾姚宝妹(1917年出生)4件,俞道五长子俞绍雷(1918年出生)21件,俞道五次子俞绍峄(1920年出生)21件,俞道五幼子俞绍寰(1926年出生)4件,俞道五长女俞翰芳(1924年出生)11件,俞道五次女俞仲芳(1930年出生)3件,俞道五幼女俞小芳(1943年出生)1件。\r\n2.1 周若瑛档案\r\n 共有3件:一是民国29年(1940)5月外交部签发的俞若瑛(即周若瑛)的出国护照“中华民国护照”,二是民国38年(1949)签发的周若瑛的(南京市)“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三是民国29年(1940)周若瑛的“出诊证明书”。\r\n2.2 姚宝妹档案\r\n 共有4件:一是民国29年(1940)5月外交部签发的俞宝妹(即姚宝妹)的出国护照“中华民国护照”,二是民国29年(1940)姚宝妹的“出诊证明书”,三是民国30年(1941)2月中央信托局发的姚宝妹的“活期储蓄存款折”, 四是民国37年(1948)9月发给俞姚氏(即姚宝妹)的(南京市)“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r\n2.3 俞绍雷档案\r\n 共有21件,具体又可分为四类:①证书凭照类5件:一是民国24年(1935)俞绍雷的“初中毕业证书”,二是民国31年(1942)国立西北工业学院颁发给该院矿冶工程学系采矿组学生俞绍雷并授予其工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三是民国35年(1946)2月考选委员会委员长陈大齐签发的俞绍雷的“高等考试应考资格证明书”,四是民国35年(1946)俞绍雷的“应考人体格检查表”,五是民国35年(1946)8月签发的俞绍雷的(南京市)“国民身份证”。②呈请证明类两件:一是民国35年(1946)淮南矿路公司经理程义勋签发的为本公司矿工程司俞绍雷赴矿工作申请飞机座位的“呈请”,二是民国35年(1946)2月谢季纲签发的请交通机关准予俞绍雷优先购票的“证明书”。③诗词照片类11件,其中俞绍雷写的诗词3件:《灭字木兰花》、《生查子四首》、《蝶恋花两首》,俞绍雷的照片(含合影)8张(件)。④其他类3件:其中俞绍雷家谱1件,俞绍雷收信1件,俞绍雷检查1件。\r\n2.4 俞绍峄档案\r\n 共有21件,具体又可分为三类:①证明书类3件:一是民国35年(1946)9月签发的办事员俞绍峄的“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一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运输处职员离调职书”,二是民国35年(1946)10月交通部公路总局直辖第一运输处处长董寿嵩签发的俞绍峄的“离职证明书”,三是民国35年(1946)10月处长陈士廉、副处长邱坦然签发的俞绍峄的“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一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运输处员司资历证明书”。②身份证类3件:一是民国33年(1944)12月签发的俞绍峄的(重庆市)“居民身份证”,二是民国35年(1946)11月签发的俞绍峄的(南京市)“国民身份证”,三是民国36年(1947)4月签发的俞绍雷的(青岛市)“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③收信函类15件。\r\n2.5 俞绍寰档案\r\n 共有4件:一是民国29年(1940)俞绍寰的“出诊证明书”,二是民国34年(1945)中将师长戴之奇签发的俞绍寰的“出征抗敌军人家属证明书”,三是民国35年(1946)11月签发的俞绍寰的(南京市)“国民身份证”,四是民国37年(1946)中央银行南京分行发行的“特种定期存单”(户主俞绍寰)。\r\n2.6 俞翰芳档案\r\n 共有11件,具体又可分为三类:①奖状书类3件:一是民国23年(1934)7月无锡县立棉花巷小学校长孙曼石签字的嘉奖四年级学生俞翰芳的“奖状”,二是民国25年1月、7月无锡县立连元街小学校长程广圻签字的嘉奖六年级学生俞翰芳的“奖励证书”两件。②证明书类4件:一是民国35年(1946)12月重庆地方法院会计室主任杨孟猷签发的证明本室书记官俞翰芳到职及离职日期的“证明书”,二是民国36年(1947)2月重庆地方法院院长雷彬章签发俞翰芳的“离职证明书”,三是民国36年(1947)4月司法行政部直辖首都监狱典狱长孔祥霖签发的俞翰芳调首都高等法院工作的“证明书”,四是民国36年(1947)4月司法行政部直辖首都监狱会计主任程家振签发的俞翰芳调首都高等法院书记官的“证明书”。③任职令类4件:一是民国36年(1947)6月国民政府主计处主计长徐谌签发的派俞翰芳代理首都高等法院会计室书记官的“任职令”,二民国36年(1947)10月司法行政部会计处会计长石凌汉签发的暂调俞翰芳代理本处科员的“任职令”,三是民国36年(1947)12月司法行政部会计处会计长石凌汉签发的俞翰芳拟任首都高等法院会计室书记官的“任职令”,四是民国36年(1947)12月国民政府主计处主计长徐谌签发的派俞翰芳代理司法行政部会计处科员的“任职令”。\r\n2.7 俞仲芳档案\r\n 共有3件:一是民国29年(1940)俞仲芳的“出诊证明书”,二是民国35年(1946)11月签发的俞仲芳的(南京市)“国民身份证”,三是中央信托局发的俞仲芳的“活期储蓄存款折”。\r\n2.8 俞小芳档案\r\n 仅有1件,为民国38年(1949)签发的俞小芳的(南京市)“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r\nhttp://www.danganj.net/bbs/viewthread.php?tid=9031', '221.226.196.72', 0, 0, 1, 0, 0, -1, 0,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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